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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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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6/2026-00006
文号
高文体广旅发〔2026〕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6-01-28 15:23:37
是否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上级部门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和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各项工作要求,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各类文化市场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引发的投诉、举报明显减少,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二是文化市场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不良文化产品而引发负面社会舆情和热点事件;三是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持续巩固,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四是行政处罚案件办结数量质量明显提升,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消防管理和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检测情况;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和保障情况等。

(二)营业性演出方面。重点查处未依法办理审批报备手续、演出含有禁止性内容的违法违规演出活动。依法查处擅自调换演唱曲目、演唱人员,以及假唱、假演奏等违规行为。加强对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监管,特别关注驻场演出活动,将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演出活动纳入执法监管范围。

(三)娱乐场所和艺术品市场方面。持续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播放曲目内容、屏幕画面,以及违法失德艺人出镜的排查清理,比照网络音乐黑名单及有关查处通知要求,清理含有禁止内容(含涉劣迹艺人演唱)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严查未经主管部门内容核查并核发标识的游艺游戏设备,依法严格落实娱乐场所禁入(限入) 未成年人的监管规定。加强对艺术品商店和艺术品电商的巡查监管,严查艺术品市场内容违规问题,常态化整治艺术品市场涉“养老诈骗”行为。 

(四)网络文化市场方面。以淫秽色情、封建迷信、血腥暴力以及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为重点,对辖区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提供的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网络文化产品严查严管。高度重视辖区内网红、主播等利用抖音、快手、手机APP等平台发布和提供的各种涉文化产品,加大含有禁止内容文化产品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宣扬传播铺张浪费、及时行乐、拜金炫富、低级趣味、恶俗审丑、漠视生命、软色情,甚至违法犯罪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良文化产品内容的行为,不断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含电竞酒店)方面。严查无证经营、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措施,对接纳未成年人情节严重的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终端机内容检查,严格禁止场所私自卸载服务终端监管软件,以及擅自下载网络游戏,特别是私服外挂等未经出版发行部门审批、不经实名认证即可进入的各类网络游戏。 

(六)出版物、电影、广电、文物等市场方面。积极配合新闻出版等主管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持续推进“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政、涉民族宗教类非法有害出版传播活动,清理清查校园周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出版物,坚决遏制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传播扩散。积极配合文物保护部门依法开展文物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设非法电台、非法接收境外节目、院线电影盗录盗播等违法行为。

(七)旅游市场监管方面。严查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拒绝履行合同、不按时缴纳旅行社责任险和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在线旅游经营活动执法监管,规范网络招徕行为。严查在线旅游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导游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租用非法营运车辆等突出问题。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方式,对辖区内文旅经营单位进行常态化巡查,每月巡查覆盖率不低于全县文旅市场经营单位总数的30%,每季度实现全覆盖。重点排查高频违法违规领域和安全隐患突出单位,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二)重点时间节点检查。针对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及暑期、寒假,组织开展节前全面排查,节中动态巡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客流管控、旅游住宿价格、旅行社规范经营、娱乐场所安全运营等情况,严厉打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大活动、特殊节点,围绕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确保文旅市场平稳有序。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娱乐市场专项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等。具体检查时间和内容结合上级部署及市场情况另行安排。

(四)联合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与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全面实现行业全覆盖。针对跨部门、跨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五)投诉举报核查。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01旅游服务热线等渠道收到的投诉举报,在24小时内进行核查处置,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文件精神,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坚持无事不扰、属地管辖为原则,防止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要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纪律规定,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规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宣传文旅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检查工作动态,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引导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畅通沟通渠道,听取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旅市场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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